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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●國初羣雄事略卷之二

  滁陽王

  王名子興,姓郭氏,濠州定遠縣人,其先曹州人也。至正壬辰二月起兵,乙未三月卒於和陽。洪武元年追封滁陽王。

  至正十二年壬辰二月乙亥,定遠人郭子興及孫德崖、俞某、魯某、潘某等起兵,自稱元帥,攻拔濠州,據其城守之。

  初,王父少好術數,常從異人游,得其書。年長未娶,南遊定遠,邑人神其術,叩之必驗。邑中富翁家有瞽女,王父過其門,翁以女命求卜。曰:「此貴人也!」翁曰:「此女瞽,未配。」王父曰:「翁能不鄙我乎,則妻之。」翁曰:「諾。」既娶,不數年,家日贍,生子三、女一,王中子也。始生,父卜之喜,謂人曰:「是兒異日非常,必大吾家。」既長,兄弟皆善殖產。元末,民間有造言者,王誤信之甚篤,遂散家財,陰結賓客。至正壬辰,汝、潁兵起,王識天下當變,乃召所結賓客子弟,拔濠梁據之。 【 滁陽王廟碑 洪武十七年,承直郎、太常司丞臣張來儀奉敕撰】

  先是至正十一年辛卯五月,潁州妖人劉福通作亂,陷潁州。八月,肅縣芝蔴李及彭大、趙君用攻陷徐州,及十二年正月,定遠縣富民郭姓者聚眾燒香,稱亳州制節元帥,十一日起定遠,二月二十六日克濠州,三月初二日克曹縣。 【 俞本皇明紀事錄】

  閏三月甲戌,大明太祖高皇帝起義入濠州。

  時皇上潛居民間,為訛言所逼,懼禍將及,遂挺身入濠梁。抵其城,為門者所執,將欲加害。人以告王,王親馳活之,撫之麾下。間召與語,異之,取為親兵。 【 廟碑】

  壬辰,二月二十七日,陷濠州而拒守之,哨掠四鄉,焚燒廬舍。不兩月,越境犯他邑,所過亦然。胡帥徹里不花率騎三千營城南三十里,逡巡不進,四掠良民,以絳繫首,稱為亂民以獻功。於是,良民受害,呼親喚舊,相繼入城,合勢共守。予當是時尚潛草野,托身緇流。於是,禱於伽藍,容予倡義,遂決入濠城。以壬辰閏三月初一日至城門,門者不由分訴,執而欲斬之。良久得釋,被收為步卒。入伍幾兩月,除為親兵,終歲如之。 【 紀夢 高皇帝御製文集】

  閏三月一日晨旦,太祖抵濠城,守者縛而欲斬之。有人報於首雄,良久得免,收入步伍。幾月,拔長九夫。首雄,滁陽王郭子興也。既長九夫,王常召與言論,久之,王知太祖非可久屈,收為家人,親待同子弟。 【 皇明本記】

  太祖贅於郭元帥義女馬氏

  皇上居元帥府數月,王謂曰:「汝單居,當為汝婚。」王暮歸,與夫人飲食,語及斯事,次夫人忽惋惜謂王曰:「方今兵亂,正當收召豪傑,是子舉止異常,若不撫於家,反使為他人之親,是失智也。」王悟,遂以女妻之。孝慈皇后是也。 【 廟碑】

  初,宿州閔子鄉人馬公,素剛直,重然諾,愛人喜施,避仇定遠,與子興為刎頸交。馬公有季女,甚愛之,嘗言術者謂此女當大貴。及遇亂,謀還宿州起兵應子興,以女託子興,曰:「幸公善撫視。」子興與其妻張氏撫之如己子。已而,馬公死,上時未有室,子興與張氏謀曰:「昔馬公與吾相善,以女託我,然視眾人中未有當吾意者。」因言上度量豁達,有智畧,可妻之。張氏曰:「吾意亦如此。」子興意遂決,乃以女妻上。即孝慈高皇后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按:滁陽王夫人張氏,次夫人亦張氏。張來儀作廟碑,嘗言初勸滁陽館高帝於貳室者,次夫人也。滁陽被械,携二子從高帝奔告魯淮者,亦次夫人也。厥後女為帝妃,生三王、二公主。人知滁陽能識真主於魚服之中,不知皆其次夫人啟之也。且倉卒之中,能奔告魯淮以免其夫,斯可謂賢明婦人矣!實錄但云子興夫人張氏,遂歿次夫人之賢,余故表而出之,據此滁陽夫人生三子,皆與帝不協,而次夫人獨能知帝,又以其女相託,則當時周旋側陋,次夫人之功多矣。滁陽事,實高帝手藁以授來儀,宜其不歿次夫人之德也。

  太祖領兵攻五河。二月初六日,復取定遠縣,攻南宿、大店、固鎮。十六日至濠州,元帥賈魯兵圍之, 【 「元帥」,原本訛「帥」為「師」,據適園本改。】

  至九月退。

  按:元史十二年八月,賈魯從脫脫平徐州。九月,脫脫班師,命魯追餘黨,分兵攻濠州。次年五月卒於軍中。魯誓師曰:「吾頓兵於濠七月矣!」則俞本所記賈魯圍濠自二月至九月者誤也。或別將之師,非賈魯耳。

  元帥郭子興與諸將有隙。

  王為人勇悍善戰,時軍帥四人名位皆在王上。王素剛直,不屈人下,每遇事,四人瞋目語難,而王剖決通敏,數以非語侵之,眾故含忿。 【 廟碑】

  王志氣雄暴,列諸雄之上。其雄有四:俞、魯、孫、潘,出於農,其性粗直,謀智和同,獨與王異。王少出外而多居內,每視事,四雄者每待王,久不至,則四人專主之。三五日乃一會,會則四雄瞠目視王,四雄言有不當,王出言相侵,四雄亦姑忍之。王久乃覺,謂上曰:「諸人若是奈何?」上曰:「不過會簡而至是耳。」王曰:「然。」明日出與會,三日後復如初。彼此防疑不相安矣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按:碑云四人名位在王上。而本紀則云王列諸雄之上。當以廟碑為是。

  九月,脫脫平徐州,彭大、趙君用率芝蔴李餘黨奔濠州。脫脫命賈魯追擊之。

  未幾,客軍首帥彭、趙以兵來駐濠,二姓皆僭稱王,王等遂為所制。 【 廟碑】

  遇徐州亂雄敗,其殘雄趨濠梁,合勢共守。時殘雄勢本受制,不料俞、孫、潘、郭反屈節以事之。未旬月,來人各受制。 【 「來人各受制」,原本脫「來」,據皇明本紀補。】

  後因彭、趙僭稱王號,勢在魯淮,趙稱名而已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是年九月,元兵復徐州,徐帥彭早住、趙君用率餘眾奔濠, 【 「徐帥」,原本訛「帥」為「州」,據太祖洪武實錄卷一改。】

  德崖等納之。二人本以窮蹙來奔,德崖等四人與子興反屈己下之,事皆稟命,遂為所制。早住頗有智數,攬權專決,均用但唯唯而已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按:實錄癸巳夏五月後書云:「彭、趙二帥既據濠州,挾德崖等為己用。是冬,早住自稱魯淮王,均用稱永義王。」所謂「是冬」者,癸巳之冬也。滁陽王廟碑及皇明本紀記二姓僭稱,是在壬辰奔濠之時,與實錄異。以高帝紀夢考之,則云:「明年,元將賈魯死,城圍解。予歸鄉里,收殘民數百獻之,上官以我為鎮撫。當年冬,彭、趙僭稱,部下多凌辱人。」所謂「當年冬」者,亦癸巳之冬也。以時勢言之,二姓雖草草僭王,亦當在元兵解圍之後,而不在自徐奔濠之日。或當以實錄為正耳。又按:元史順帝紀:「辛卯八月,蕭縣李二及老彭、趙君用攻陷徐州。」「老彭」者,早住之父彭大也。芝蔴李既敗,則彭大當與君用俱奔濠。實錄不書彭大而書早住,又書於甲午六月上取滁陽之後,云:「未踰月,彭、趙遣人邀上守盱、泗,上辭弗往。未幾,二人自相吞併,早住亦亡,惟君用專兵柄」云。又按;順帝紀於丁酉年書「趙君用及彭大之子早住同據淮安,趙僭稱永義王,彭僭稱魯淮王。」則丁酉歲早住尚在。以理度之,癸巳之夏與君用吞併而亡者,乃彭大,非早住也。實錄於早住既亡之後,記上使人說君用及賂其左右,以解子興。而廟碑與天潢玉牒俱云:「彭、趙東屯泗州,挾王以往,遣人賂彭、趙,得縱歸。」則又早住不死之明證也。二姓僭稱之事,在壬辰、癸巳間者,諸書載之甚確。而順帝紀又載於丁酉歲者,蓋彭大既亡之後,早住與君用同陷盱、泗,同據淮安,君用仍僭稱永義,而早住襲其父之舊,仍稱魯淮,故元史又從而記之也。元史稱彭大之子早住,其意甚明,脩太祖實錄者,殆未及考耳。己亥歲,君用殺毛貴,旋為續繼祖所殺,獨早住不知其所終。而丙午歲梅思祖以淮安降,上諭之曰:「汝等多故趙君用部曲,往往皆授重名,繼歸張氏,復食其祿。」則數年之內,君用輩披猖淮、泗間,畧可想見。惜紀載闕如,無從援據耳。姑書此,以訂實錄之誤。

  趙君用謀殺子興,太祖救之。

  王既為彭、趙所制,一日,眾挾趙勢拘王於獄,將害之。皇上自軍馳歸。或曰:「勿往。」曰:「再生父母有難,可不赴乎!」遂入王家。明日,彭帥聞,遣人釋王以歸。 【 廟碑】

  滁陽王奉魯淮而輕趙,俞、魯、孫、潘恃趙威,於市衢擒王。上出淮北,聞王被擒,急趨歸。友人止之曰:「爾主被擒,亦欲擒爾,且勿歸。」上曰:「再生之恩,有難不入,何丈夫之為也!」即入,見其家止存婦女,諸子弟皆匿。上曰:「舍人安在?」諸婦人佯言不知。上曰:「我家人也,釋疑從我謀。」詢知舍人所在,乃以實告。上曰:「主君厚彭薄趙,禍必自趙,欲脫此難,非彭不可。」明旦,以次夫人携二子往告彭。彭怒曰:「孰敢如是?」乃呼左右點兵搜彊。上亦返舍,去長服,被堅執銳,與諸人同圍孫氏宅, 【 「圍孫氏宅」,原本脫「宅」,據皇明本紀補。】 緣舍上,掀椽揭瓦,諸軍殺其祖父、母,於晦窟中得見滁陽王,鉗足繫頸,肌肉浮傷,令人負歸。 【 皇明本記】

  太祖攻懷遠縣及安豐。

  十月,太祖破元平章月乞察兒營,克焦山陳章營,攻塔崗,招安壯丁。

  十二月,賈魯復圍濠州。

  壬辰冬,元將賈魯與月哥察兒圍濠城,城中極力拒守。

  至正十三年癸巳,太祖克凱里、蕭縣寨。

  四月,攻宋山寨,克含山縣,攻平塘營,克靈璧縣、虹縣。

  夏五月壬午,賈魯卒,元兵解圍去。

  脫脫平徐州,命魯追餘黨,分攻濠州。魯誓師曰:「吾奉旨統八衛漢軍,頓兵於濠七月矣!必以今巳、午時取城,然後食。」魯麾馬進抵城下,忽頭眩下馬,且戒兵馬勿散,病愈亟,竟卒於軍中。十三年五月壬午也。 【 元史賈魯傳】

  按:俞本記:五月大敗賈魯,六月海子口搭浮橋攻賈魯於藕塘下營。今攷五月賈魯已卒,此云「攻賈魯於藕塘下營。」或魯之殘兵也。

  濠州乏糧。

  上謁友人,得鹽數引,乃泛舟以鹽易於懷遠,將糧數十石,以給王家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六月丙申,以太祖為鎮撫。

  夏,上還故里,收元卒七百獻王,王就令將之。 【 廟碑】

  時濠州自元兵退,軍士多死傷。上乃歸鄉里募兵得七百餘人以還。子興喜,以上為鎮撫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當時予雖在微卒,嘗觀帥首之作為,度之既久,甚非良謀。明年春,元將賈魯死,城圍解,予歸鄉里收殘民獻之於上官,授我為鎮撫。 【 紀夢】

  七月,再克定遠縣。 【 「定遠縣」,原本脫「遠」,據適園本補。】

  至正十四年甲午五月,陞太祖為總管,克全椒縣。

  六月,降元義兵三千人。

  夏,上染末疾未瘥。王聞元義兵欲歸,將說之,左右無可使,特過寢門,示意趦趄,因請扶疾往,卒說降之,得其精卒三千。 【 廟碑】

  彭、趙二雄以力禦眾,部下皆凌辱人。上以七百人讓他人統之,惟拔徐達等二十四人南畧定遠,中途染疾而歸,半月乃醒。瘥方三日,滁陽王扶笻過門,嘖嘖有聲。上臥聞之,問傍人曰:「王適扶笻而過,聲意恨惋,胡為若是?」答曰:「遠方有兵,聲言欲降,猶豫未決。王知友人在其中,令人往說,奈何家無可行者,故惋恨耳。」上乃扶病詣王寢室。王曰:「汝來何為?」曰:「聞他方有欲歸者,未定行人, 【 「未定行人」,原本訛「行」為「何」,據皇明本紀改。】

  欲扶病往視。」王曰:「汝病方瘥,未可行。」上知王意,決行不辭,王許之。遂入定遠,以計縛其帥首,收壯士三千人。七日後,東破元將老張營,得精兵二萬。練未及旬,率而南入滁陽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當年冬,彭、趙僭稱,部下者多凌辱人。予識彼非道,棄數百人,內率二十四名銳者,南游定遠。忽有義旅來歸者三千,練率之。 【 「練率之」,原本舛為「率練之」,據紀夢改。】

  六月,取潢澗山,破義兵營,得軍二萬餘,入滁陽,葺城以守之。 【 紀夢】

  朕居擾攘之間,遂入行伍,為人調用者三年。俄而,匹馬單戈,日行百里,有兵三千,效順於我。于是乎帥而南征。 【 御製閱江樓記】

  太祖招安城口張寨。

  是時,郭元帥之兵雖據定遠縣,前有義丁城口張寨不能進,後有元兵不能退。乃集將士問曰:「城口張寨深為吾患,爾等能招降,即領寨兵。」上請往,郭曰:「汝未能。」次日又問,上請往,云:「令必來。」郭曰:「往需何物?用幾人?」上曰:「唯執旗單騎耳。」次日,單騎至門,寨主領馬步兵百餘出,問曰:「汝為誰?來此云何?」上曰:「郭元帥部下朱總管有密報。」即邀入寨。上詭曰:「今夜達兵劫寨,奉元帥命來報,須謹備。」張曰:「汝何由知?」上曰:「哨獲達軍知之。」因以天道人事說之,張喜。是夜,達軍果來刼寨,已有備,人馬據獲大半。張曰:「郭元帥好人也,其何以報?非汝,幾敗我事,偕汝往見之。」上曰:「不宜遲。元帥見汝當重賞,必令汝守此寨。」張即具本寨兵馬、錢糧數目,隨上至。元帥大勞之,授以名爵,令上賫榜安本寨軍民。遂令其精銳從元帥攻河州新塘,克三汊河、陽泉保住達魯花赤營,克徐倉官寨。 【 俞本紀事錄】

  克泗州、盱眙。

  己酉,盱眙縣陷。庚戌,陷徐州,官軍潰。

  賊陷盱眙,又陷泗州,官軍皆潰。命刑部尚書阿魯于海寧州等處募兵,討泗州賊。 【 續通鑑】

  按:元史載,盱眙之陷,不指名為何兵,而繫於張士誠寇揚州之下。平吳錄諸書皆云:士誠攻揚州,尋陷盱眙及泗州。是時,士誠方起高郵, 【 「高郵」,原本訛「高」為「南」,據平吳錄改。】 攻揚州,其兵豈能遽及盱、泗?今攷俞本紀事錄,其為濠兵無疑也。洪武實錄於甲午七月克滁陽之下書曰:「未踰月,彭早住、趙君用遣人邀上將兵守盱、泗。」滁陽廟碑亦云:「彭、趙東屯泗州。」則知陷盱、泗者,彭、趙之兵也。是時,濠兵以彭、趙為主,彭、趙攻盱、泗,而上攻滁,雖分兵為兩,其實皆濠兵也。記事者亦無從分別言之耳。

  十三日,克梁縣,至大橋廟。

  七月初二日,克張堡、驢牌駱二寨,克把頭寨。

  攻元知院老張於橫澗山,降其民兵男女七萬, 【 「降其民兵男女七萬」,原本訛「降」為「除」,據太祖洪武實錄卷一改。】

  得精壯二萬,南畧滁陽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十八日,克滁州。

  八月,克六合縣。

  彭早住、趙君用執子興,太祖救歸滁州。

  既而,彭、趙東屯泗州,因挾王以往。皇上方駐和陽,知眾不可共事,獨堅守以待。復遣人賂彭、趙左右,賂行,王得縱歸滁陽。時王兵共四萬,其麾下僅萬人,皇上所部三萬有奇。 【 廟碑】

  克滁陽未踰月,永義、魯淮二王遣人促兵以駐盱、泗。上知其非人,弗從。未幾,二王自相吞併,善戰者多死於盱,魯淮亦亡,惟存永義而已。彼時滁陽王尚受制于盱眙,幾為所吞,而卒幸免。上遣一介去說永義,從滁陽王南行。初王首倡義時兵八百人,後上亦以七百屬部下,其招誘者不過萬餘,上之兵眾已三萬有奇。踰兩月,王為讒所惑,掣近行掌文案者數人,李善長終不棄去。是後四方征討總兵之事,不令上與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彭早住、趙君用遣人邀上將兵守盱、泗。上以二人麤暴淺謀,不可與共事,辭弗往。未幾,二人自相吞併,戰士多死,早住亦亡,惟君用專兵柄,子興勢益孤。上遣人說君用曰:「公昔窘於元兵,奔濠城,郭公開門延納,既不見疑,又屈己以事公。郭公之德於公為大,公乃不思報,反聽左右之言,欲先圖之,是自剪其羽翼,失豪傑心。又況人心難以逆料,郭公雖或可圖,其部屬猶眾,萬一事有不然,公亦豈能獨安。」時君用聞上入滁州,兵勢甚盛,心頗恐。上又使人賂其左右以解之,子興乃得免。遂將其所部萬人至滁州。居再閱月,子興惑于讒,意頗疑上,悉奪左右用事者,凡兵事皆不得與。既而,元兵圍滁,有任某者,譖上每戰不力,子興頗信之。比出城接戰,任未十步即被矢走還,上獨前奮擊,徐還。子興乃愧嘆。凡軍中有所得,上輒分給羣下,他將有所獲,輒以獻子興,子興以故不說。孝慈皇后知其意,後將士有獻者,悉以遺子興妻張氏,張氏喜,后又和順以事之,由是疑釁漸釋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十月,脫脫攻高郵,圍六合,太祖救之。

  元將脫脫攻高郵,分兵圍六合,子興命上將兵往救。元兵欲攻滁,上設伏敗之,復謀欵其師,由是滁城得完。

  脫脫圍六合,被圍者請救,來使乃上之友也。中夜來叩門,上即起,隔門與語,謂之曰:「姑少待,我告王闢門而進。」王與六合之雄有隙,聞求救,喑鳴奮怒,不肯許。上因助來使共說之,至日昃,王意少解。諸將畏脫脫,以珓不吉為詞。王乃召上曰:「汝亦白神。」上曰:「六合受圍,勢同一家,唇亡則齒寒。若命我總兵,神可弗白。」於是決出師東之六合,與脫脫戰,微失利歸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按:元史「十一月脫脫兵至高郵,連戰皆捷,分遣兵平六合,賊勢大蹙。」成化間,史館續修綱目,亦因仍書之。蓋不知是時我太祖在六合與耿再成守瓦梁壘等處,失於考証而不知避諱也。

  子興欲稱王,不果。

  時子興名稱尚微,且無意遠畧,欲據滁自王。上察知其意,因說曰;「滁,山城也,舟楫不通,商賈不集,無形勝可據,不足居也。」子興默然,事遂止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至正十五年乙未正月,克和州李扒頭寨。

  先是,至正十二年,李扒頭據無為州,雙刀趙據含山,聚眾結水寨,俱稱彭祖家。至是,正月一十一日圍和州,攻李扒頭寨,克之。

  克太山同知及韓把頭寨并鷄籠山,攻彭祖水寨、含山縣。

  太祖統兵入和陽,與元兵戰三月,而元兵解去。

  正月戊寅,上率師取和州。時上數諫王,為人所譖,初少被責辱,上終不以為意。王性聰明,納諫如流,俄又中讒,輒復嗔恚,因是致疾。兵士乏糧,謀議所向,遣人召至再三,終不能會。復遣人至,定計出軍,上許之,謀曰:「三千人衣青衣,垂髻左袵,佯為彼兵。令萬人衣絳衣,兵先至,敗走。至暮,青衣兵抵城下破之。」會敗兵先歸報,王驚恐,責上失計,俄城南報元使來招,王驚恐益甚。上命以三門兵合滁陽王至南門, 【 「合滁陽王至南門」,原本脫「王至」,意不明,從皇明本紀補。】 然後令來者膝行以見王,待諭之。 【 「膝行以見王,待諭之」,原本訛作「膝行以見上代王諭之」,意不確,據皇明本紀補、改。】 眾欲殺使者,上曰:「不如縱歸,示以大言,彼不知我虛實,必不敢加我。」明旦,元兵遁去,王命上往收敗軍,及總守和陽,遂南趨和陽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三月,郭元帥子興卒。

  王命皇上守和陽,既而信流言,親至和陽視師。值王讐人亦在其中,聞王至,移軍異處。皇上禮送行者,俄為所阨。王聞驚懼得疾,尋卒。 【 廟碑】

  辛巳,元兵十萬攻和陽,上以萬人守,連兵三月,元兵數敗,解去。未幾,彼眾皆走渡江。時濠梁舊雄俞、魯、孫、潘亦乏糧,其部下皆就食和陽,孫德崖軍遂入城假居焉。滁陽王信讒,聞軍中多取婦女、財物,意欲歸罪於上,左右讒者欲因而致上於死地。不旬日,王果至。上往視之,王怒,久而不言。久而謂上曰:「誰?」上答曰:「某。」王曰:「其罪何逃!」上曰:「兒女之罪,又何逃耶?家中事緩急皆可理,我事當速謀。」王問:「何事?」曰:「曩與俞、魯、孫、潘有隙,長者受制,某等圍舍,踰牆殺彼祖父母,脫長者之患。今讐人在斯,彼眾我寡,甚為慮之。」明日五鼓,德崕遣人謂上曰:「彼翁至矣,我將他往。」上大驚,急報王以備之。上復謂德崖曰:「兩軍合城,今一軍盡起,公當留後,令軍先行。」德崕許諾。上出城送友人,去城十五里,聞城內兩軍相鬪,上策騎急歸,彼軍大呼追逐,抽刃以隘道。上單騎入彼軍中,德崖之弟繫上頸,欲加害,友人張姓者力止之,往入城,見滁陽王繫孫之頸,共案而飲。歸謂諸人曰:「如眾所為,幾傷兩命,今各生存,事不難矣。」諸人怒猶未解。張留上同寢,抱上首達旦。明日,復羈晦窟中。又明日,乃行。徐達等奉王命以數人至,於是得歸。王亦釋孫。王聞上被擒,驚憂成疾,後終不復起,卒於和陽。 【 皇明本紀】

  子興為人勇悍善戰,而性悻直不能容物,故卒以憤恨而終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四月,眾奉子興長子郭天敘為都元帥,張天祐次之,太祖又次之。

  郭元帥卒,張天祐賚杜遵道檄推子興之子為都元帥,天祐為右副元帥,上為左副元帥。上曰:「大丈夫寧能受制於人耶?」遂不受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太祖轉戰和陽,會滁陽王卒,遂併其兵,納其次室之女。 【 天潢玉牒】

  子興既卒,孫德崖欲統其軍,子興之子聞之,懼不能辨,乃以書邀上代辯之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克裕溪中丞蠻子海崖水寨。 【 「蠻子海崖水寨」,原本脫「子」,名不全,據太祖洪武實錄卷二補。】

  九月,復攻集慶路,陳埜先叛,郭元帥、張天祐戰敗死之。

  是月戊戌,仍命郭元帥、張天祐率所部軍攻集慶。己亥,天祐等至方山,攻破左答失納識里營,走之。陳埜先遂叛,與元福壽合兵來拒,戰於秦淮水上。我師失利,天祐、郭元帥皆戰死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元義兵元帥陳埜先領兵攻太平府,士卒登城,上親率死士拒之,城中危急。是時,上娶孫伯英妹為次妃,妃言於上曰:「府中金銀若干,何不盡給將士,使之奮身禦敵,倘有不虞,積金何益?」次日,敵再至,上盡置金銀於城上,分給將士,遂大敗敵兵,生擒埜先。上親釋其縛,坐與語,埜先許以全軍歸附。上與結為昆弟,宰烏牛、白馬以祀天地,歃血為誓,約共攻建康府。即令還營整兵以待並進。十月,郭、張二元帥督兵由官塘經同山進攻建康之東門,陳埜先自板橋直抵建康攻南門,自寅至午,城中堅守。埜先邀郭元帥飲,殺之,擒張元帥獻於福壽,亦殺之。埜先會元兵夾攻,大軍遂潰,部下總管趙繼祖躍馬遁,埜先單騎追逐,鴈門孟萬戶刺殺之。 【 俞本記事錄】

  至正乙未夏五月, 【 「夏五月」,原本脫「月」,據西夏永平公勳德詩序補。】

  今江南等處行御史大夫西夏永平公由淮南行省中書平章特膺是命。六月,淮西寇渡江,攻陷太平,縱兵四刼,潛趨集慶攻南門。公晝夜拒守,相率引去。秋七月,復至,又敗之。九月,寇大至,圍城四面,凡七日,公身先士卒,且戰且守,而鋒大剉。先是,淮西義兵元帥陳埜先率其徒渡江,屯集慶城南之板橋,行臺命與官軍俱征太平。已而,我師失利,埜先陷,寇質其妻子,使為先鋒,務必取集慶。埜先素服公威信,輸密款,願擒首賊以自效。眾疑其詐,公獨采聽之無惑。下令俾官軍與埜先表裏合攻,遂生擒偽元帥郭、張二人及其餘偽官甚眾,殺死者無筭,因乘勝逐北,鼓行趣太平,而埜先為鄉兵誤殺,舉軍痛惜之。 【 陳基撰西夏永平公勳德詩序】

  十一月,太祖為都元帥。

  郭、張二帥既沒,上獨任元帥府事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至正十六年丙申二月二十五日,攻克三山中丞水寨。

  三月初三日,太祖親統大軍克板橋營,擒陳埜先姪陳勝。初十日,太祖親克建康。

  亳都陞太祖為江南行省平章,以故元帥郭天敘弟天爵為右丞。 【 「天爵」,原本訛「爵」為「祐」,據下文改。】

  至正十七年丁酉,遣將進攻浙東。

  至正十八年戊戌七月,右丞郭天爵謀叛,誅之。

  滁陽王夫人張氏生三子:長戰歿,次為降人所陷,即郭元帥也,幼與羣小陰謀伏罪。次夫人張氏生女一,為上妃,生蜀王、豫王、如意王,女二。 【 廟碑】

  至正十九年己亥四月,太祖親征浙東。

  至正二十年庚子五月,徐達、常遇春克安慶。

  閏五月,陳友諒陷太平,侵建康,我師奮擊,大敗之。

  至正二十一年辛丑,亳都陞太祖為吳國公。

  至正二十二年壬寅,張士誠寇諸全,敗還。江西降將祝宗、康泰叛,徐達討平之,南昌復定。

  至正二十三年癸卯,陳友諒圍南昌。太祖自將救之,友諒敗死。

  至正二十四年甲辰正月,諸將奉太祖即吳王位。

  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正月,克贛州,江西平。

  至正二十六年丙午十二月,宋主韓林兒殂,議以明年為吳元年,立宗廟社稷。

  丁未,吳元年,克姑蘇,執張士誠以歸,命徐達北伐中原。

  戊申正月乙亥,太祖即皇帝位於金陵,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,建元洪武。追封故元帥郭子興為滁陽王。

  洪武元年,天下既一,剖符行封,追念更生之恩,實業所始,乃封滁陽王,配張氏封夫人,建廟滁陽,命有司歲時率滁人祭之。 【 廟碑】

  洪武三年二月癸未,封故元帥郭子興為滁陽王,妻張氏為滁陽王夫人,立廟滁州,仍繪其三子從祀,凡生卒之日及節序,皆命有司致祭。 【 太祖實錄】

  遣使致祭滁陽王。

  洪武八年四月,上幸中都,次滁州,遣官祭滁陽王廟,曰:「曩者羣雄鼎沸之時,民不堪命,王乃奮臂定遠,拔濠城而守之。朕方從軍,幾被他人所害,惟王能活我,致有今日,盡平天下,家國已成,再生之恩終世難忘。今日督工鳳陽,道經環滁,塋祠在斯,遣官致祭。尚饗!」 【 御製文集】

  皇帝制諭滁陽千百戶王傑等:自古豪傑之士,有大功於天地人神者,生雖不獲其福,死必血食廟祀焉,所謂死而不亡,名傳永世者也!惟滁陽王,定遠之民,當元運將終,羣雄並起,王亦乘時倡義旅,克濠城,拒守二載。時朕從事,恩禮甚厚。歲癸巳,王行兵盱眙。甲午,移駐環滁。乙未,南巡和陽,嬰疾而斃。先是,命朕率兵鎮禦和陽,及王斃,王子不能馭諸豪英兵,且乏食,朕率眾渡江,十有三年,帝業乃成。朕追念舊恩,特封滁陽王,立廟於州,歲時奉祀。 【 太祖實錄】 定滁陽王歲祀禮。

  洪武十五年秋,召守滁陽千百戶等免徵田租者二十員名,永供時祀,其宥氏首率而祀之,故茲制諭。

  一,祭祀日期用四孟日。一,祭物用羊一羫、猪一口。一,奉祀人員官一十七戶,看廟人宥奶子等三戶。 【 洪武十五年欽定滁陽王廟歲祀冊】

  敕撰滁陽王碑文勒石於廟。

  洪武十六年十一月七日,皇上親藁滁陽王事實,召太常司丞臣張來儀諭之曰:「王之恩德,注在朕心。今滁有廟祀而碑刻未具,甚闕典也。汝其據此為文於石。」臣伏聞自古帝王之興,雖受命於天,未始不因乎人,蓋必有所佑助維持而後成。惟我皇上,奮布衣,提一劍而起,外無尺土一民之助,而王能脫危難,識潛微,納於貳室,授以兵柄,慨然不少吝惜,遂肇大業,可謂有知人鑒矣!及今大統既定,四海一家,推本尋源,實由於王。爰建顯號,俾永永血食。蓋非王無以開萬世之業,非皇上無以永王之名。臣謹即是為銘。 【 洪武十七年三月承直郎、太常司丞張來儀奉敕撰,中書舍人胡廷鉉奉敕書并篆額。】